姑苏枫桥“政经分开”带来哪些启示
发布时间:2015-01-16 10:17:32点击率: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王宾
自2006年以来,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进行了基层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开的改革探索,即将村各项社会职能划归社区管理,经济职能则皆在新组建的股份合作社,实行彻底的“政经分开”。实践证明,这一探索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引起了各方关注。
枫桥“政经分开”的管理创新为我们带来哪些有益启示?是否具有推广价值?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第四研究室主任王宾副研究员,请他做出解读。
效果:有益于构建新型农村治理结构
中国经济时报:从专业角度来看,你如何理解枫桥实行的“政经分开”模式?它对构建新型农村治理结构起到哪些作用?
王宾:总体来说,枫桥街道“政经分开”模式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它充分保障了农民的经济权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枫桥街道农民走出了一条“户户有股份,家家有分红”的富民之路。二是促进了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增强了其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三是理顺了社区公共服务承担主体,促进了城乡社会管理的一体化。可以说,短短几年内,枫桥己基本完成由农村村落向城市型社区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实行“政经分开”非常有利于构建新型农村治理结构。村民自治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不同,但现实中村民委员会往往代行了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从而客观上造成了农村基层组织政经不分的状态。农村基层组织政经不分如同过去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一样,不仅影响集体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从各地探索来看,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支出职能剥离开来,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赋予有名有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有效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经济利益,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福利事业等各项社会职能划交基层自治组织,使基层自治组织回归本位,有利于建立基层政权组织、村民自治组织职责清晰、互动协作的新型农村治理结构。
政策:需要相应的配套支持
中国经济时报:在枫桥推广“政经分开”模式过程中,你认为当前的政策配套是否完备?在哪些方面还需要政策跟进?
王宾:实行“政经分开”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一是要制定对农民股份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目前,农民股份合作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负担过重。应从税收方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为农村股份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在公共财政资源分配上,应逐步使村民委员会与城市居委会具有基本对等的地位,增强基层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提供能力。
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抵押贷款,大大制约了农民股份合作组织的融资能力,现行政策还有待突破。
推广: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中国经济时报:枫桥的“政经分开”模式是否具有在全国广泛推广开的条件?
王宾:枫桥的“政经分开”经验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值得其它地区学习与效仿。不过,实行“政经分开”也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从苏州枫桥街道的经验看,实行“政经分开”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集体经济发展必须达到一定水平。在集体经济实力很弱的村庄,如果在村委会之外强行要求另行设立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只会增加管理成本。
二是基层政府具备相应的财力。实行“政经分开”的关键是基层政府要合理配置事权和财权,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从城市社区延伸到农村社区。对有些地区来讲,地方财政还没有能力把村级公共服务都承担起来,这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责任编辑:DF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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