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Ⅴ排放标准将不再延期
发布时间:2015-09-22 09:47:53点击率:
塑胶五金网讯:一度延后的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年底将在珠三角全面实施,明年6月底将拓展到全省。广东省环保厅表示,实施时间足够二手经销商消化国IV车库存,不会再延迟。
过渡期足够二手车商消化库存
省环保厅 通知表示,国Ⅴ排放标准珠三角各市实施时间不得迟于2015年12月31日,其他各市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目前,珠三角所有地市均已发布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实施公告,正式实施时间均为2015年12月31日。“实施时间原本是到3月底,延后至年底已给珠三角地区二手车经销商增加了9个月、其他市15个月的时间清理库存,已满足了二手车经销商要求给予一定过渡期的诉求。”
对于尚未发布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实施公告的地区,省环保厅要求,尽快确定具体实施时间并向社会公告,让社会公众、汽车生产商、销售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省汽车流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广东省二手车流通量是110万辆,其中据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仅16多万辆是跨地市转入,占比不足15%,过渡期已足够二手车商消化解决库存问题。”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
新标准限迁不会拖慢车辆更新
有二手车商建议低排放标准(非黄标车)能放松限迁。他们认为,限迁后,二手车贬值,许多车主只能继续开着原来的国Ⅲ国Ⅳ车,放缓了换新车的时间,可能还加大了低标准车对本地的大气排放。
对此,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首先从社会整体环境效益来看,车主把旧车卖掉迁出,再买一台新车,迁出的旧车还在路上跑,整体并没有减少排放,而增加了一台新车,污染物总的排放还增加。“特别是在珠三角城市这么密集的区域,即使放开限迁,邻市增加的排放污染也很容易输送转移,并不利于整个区域的减排。”此外,限迁是《广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法律要求,国内并非广东独有,全国有31个省份都出台了限迁政策,主要目的是为预防车主到执行低标准地区买车后转入高标准地区,从而削弱地方提前实施高排放标准地区的环境效益。
据统计,在过渡阶段(2015年1~8月),广东老旧车辆(黄标车除外)保有量基本保持在400万辆左右,并没有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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