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力资源外包-科达外包方案-茂名人力资源外包
发布时间:2021-05-23 01:20:58点击率:







企业实行人力资源外包的意义,你知道吗?
企业随着业务的壮大,事务性工作也就越来越多,但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人力资源外包。你知道企业实行劳务服务外包的义务在哪里吗? 一些大企业面临两大问题自己无法解决,只能通过人力资源外包解决。所以企业选择使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一、人员编制问题。 像一些国企,他们是有人员编制问题,例如,企业有100人的编制,却接了需要200人才能做的业务,那么剩下的100人就需要用人力资源外包解决,总不能违法或者违规用人。违法是指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违规是指公司有100人编制,却跟101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工资总额问题。 一些国企,每年对工资总额都是有预算的,比如100人一年的工资预算1000万,哪怕到了年中,上级单位批准了10个新人的编制,110人的全年工资预算依然是1000万,那么所有人降薪的话,就有可能违法,如果正常发, 总工资额发了1050万,那么公司就违规了。而且在实际操作侧面,新入职的10个人的那半年50万的薪资,即便公司账上有钱,也是发不下去的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情况下工伤谁负责?您了解吗?
现在社会上许多工作都存在着安全隐患,所以工伤保险也是人们关注的社保重点。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一项新生的业务,在各方面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2014年,国家就对派遣工情况下的工伤做出了有关规定,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人力资源外包情况下的工伤谁来负责,劳动派遣工发生工伤由谁来赔。 于2014年8月20日发布的《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双重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外包、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五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实践中,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避免互相推诿,该《规定》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人力资源外包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在上述非法转包和挂靠情形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该规定不仅突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力求在用工单位之间以及用工单位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合理分配责任。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因此,国家制定各项规定,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各项法律法规,力求减少各类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