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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答消费税改革的难点

如何应答消费税改革的难点

发布时间:2015-01-22 10:28:34点击率:

资讯类别:法律财经

  [做好应对税收征管方面的各项预案准备。可以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源泉控制等方面做好准备]

  [在做好收入测算基础上探索收入归属权划分。可以从应税项目入手,做好相应税收收入的测算工作]

  关于消费税制改革的背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关完善税收制度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的要求。那么中央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这项改革呢?

  对消费税制改革的再认识

  我的思考切入点是这样的:

  改革消费税制作为建立地方税体系的步骤之一,符合汽车行业为例:我国国内一些应税消费品生产规模较大的省市,在生产环节征收改成在零售环节征收后,其纳税人户数变化之比大约为1:150,再加上税收核定征收的众多个体工商户,给税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政府有关部门应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梳理,进行科学应对。

  在源泉控制方面,征收环节后移后,面对销售渠道多样化、计算方法不确定性等问题,需及时研究。这是因为,除了实体店外,网上销售已逐步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零售渠道,如果对大部分网上零售仍采取不征税政策,那么未来消费税税源减少在所难免。税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借鉴亚马逊等国外公司已成功开发的网络购物征税系统经验,尽快出台对其进行有效监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其次,现有税法对于生产企业自产的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在没有同类品出厂价格的情况下,要求按照成本利润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如果征收环节后移按零售价格计算,那么现有的计算方法如何调整,需要税务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办法。

   ,在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增、消”两税议题上,如果中央维持现有办法不变,那么征收环节后移后,零售企业如何扣除进口环节已征收的消费税,需税务部门制定相应对策。

  第四,在做好收入测算基础上探索收入归属权划分。可以从应税项目入手,做好相应税收收入的测算工作。

  从近几年来全国和一些省市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烟、酒、油和小汽车的国内消费税收入占全部国内消费税收入的比例在90%以上,因此需要重点对这几个应税项目进行测算。

  针对未来消费税纳入地方税体系,以及“营改增”到位后(中央取消全额返还)产生的收入差距问题,除了采用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手段予以部分解决外,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应协同探索一些共享税税种收入归属权划分的解决方案。

  就所得税收入归属权划分而言,由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具有全局性的中央企业)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而个税呈现一定的要素流动特征,因此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可以将企业所得税纳入地方税体系、个税纳入中央税体系。

  如果上述思路近期难以操作,那么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在内,应借鉴美国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中央和地方税体系的立法经验,在取消比例分享制基础上实行税率分享制思路,即:在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基础上,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征收。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税率分享水平在各省(区、市)间应有所区别,原则上税改后收入明显降低的地区,地方分享的税率可以适当调高,中央分享的税率随之降低;同时为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各地国家(地方)税务局可委托各地地方(国家)税务局征税,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以弥补征收管理成本。这样做,一方面平衡了两级政府各自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全方位地方税体系建设步伐得到实实在在的加快。

(责任编辑:DF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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